在写作文中有个好的开头能吸引读者的兴趣,想要写出优秀的作文,我们需要多多阅读书籍,美篇六六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1
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正是在那次著名的田径比赛中,由于它的坚持和不懈最终获得了第一名,不用说它就是——乌龟。
我不光喜欢乌龟在比赛中奋力拼搏的精神,更喜欢它在生活中的聪明。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次,我去姑姑家玩,一进门就听到姑姑说:“快来看那!”原来,由于姑姑没有买到合适的鱼缸所以把一大一小两只乌龟放在了一个盛满清水和放了一块石头的盆子里,小乌龟爬到大乌龟身上从盆子里跑了出来,而大乌龟则利用石头也趴了出来。这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小小的乌龟竟然对自由充满了无限渴望,于是我们把这两只乌龟送回了嘉陵江。
龟的寿命究竟有多长?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讲能活100年,据有关考证也有300年以上的,甚至有过千年,所以乌龟也叫做长寿龟。乌龟是水陆两栖性动物,和牛羊一样是用肺呼吸,乌龟是卵生的,它通常会在晚上爬上沙滩,找个好位置挖洞,并把蛋放入洞里,埋好。
小乌龟有一身褐色的皮肤,头颈上条条黄色的花纹隐约可见。三角形的大脑袋上,又宽又大的嘴紧闭着。小而有神的灰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世界。浅黄色的眼皮一张一翕,可爱极了。那深褐色的“盔甲”,被几条细细的纹路分割成一块块有规则的六角形,每个六角形的内部,又有一个个整齐地排列着的更小的六角形。就像树的年轮,有几圈,它就有几岁。
我喜欢小乌龟,因为它的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趣事给我带来了欢乐,我从它身上体会到了生活的情趣和生命的活力。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2
同学们,你们喜欢小动物吗?我不仅喜欢,还曾经养过一个小动物。它是一只猫咪,名叫“玉米”。
“玉米”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毛色黄白相间,身后有一条长长的尾巴,走路时一摇一摇的,远远看去就像一个活动的玉米,十分可爱。我的“玉米”有一对儿尖尖的小耳朵,可灵活了!只要听到声音,它的耳朵就立即转几下,时时保持警惕。它叫起来的声音也很动听,“喵喵”的,像是在跟你聊天,又像在告诉你一个故事。
每天早上,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玉米”喂食。它吃饱了,我才放心地去上学。所以,“玉米”和我很亲密,就像家人一样。每当我在看书时,它总会跑过来用小猫爪碰碰我的脚丫。于是,我把它抱起来放在腿上,轻轻地抚摸它。片刻,它就发出轻弱的呼呼声。是的,“她”在打呼噜,竟然已经舒服地睡着了……
小猫“玉米”成了我童年最好的伙伴,天天陪伴着我。虽然现在它已经去世了,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3
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春季的到来总能使大地焕然一新,到处都是绿色,生机勃勃的绿色。夏季是孩子们最爱的季节,孩子们可以穿着清凉的衣服手里还拿着冰淇林,脸上止不住的笑容。秋季是农民伯伯最爱的季节,由于秋季是丰收的季节,丰收使农民伯伯一年的努力得到回报,看着那满山的红叶,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冬季则是满世界的白色,动物开始冬眠,植物开始落叶,唯独这纯白的雪,直至冬季的尾声才渐渐消退……
如此多的季节变化,我唯独喜爱给人有点寂寞感觉的秋季,由于这是我最爱的外婆最喜爱的季节。
我的外婆是不折不扣农民出身,她很早就嫁人了,平时就在家带孩子或是下地干干农活,现在的外婆已有70几岁的高龄,满头的白发,满脸的皱纹,还有一对听不大清的耳朵,但是外婆的身体却依旧硬朗,还能下地干活呢!春季播种,秋季收获,一年的努力只为给我这外孙女准备点绿色食品,没到秋季外婆都会很高兴,眼睛似是都眯成一条线了,我爱这让外婆高兴的秋季。
我不爱春季,由于春季太过平凡;我不爱夏季,由于夏季太过热情;我不爱冬季,由于冬季太过平静;唯独秋季能勾起我的思绪,却不会由于太过热情而将我的思绪打乱。
我爱行走在秋季的林荫道上,满地的落叶,说不出的诗意,走上去咔咔的响。每当这个时候,我的记忆就会追溯到从前,想起一些值得我回忆的往事。
闲暇时,我爱一个人坐在我家的阳台上,听着抒情的歌曲,画着漫画亦或是看些小说,我想这因该是由于秋季给我的感觉更好些,所以在其它季节我不会这么做,每当我妈妈看到我在阳台上看着书,都会打趣的称我为文艺小青年,说我有诗人那淡淡的气息。
也许不止是我对这秋季情有独钟,从古至今已有许多诗人对秋季表达过赞美。戴望舒在《秋季的梦》中写到:“迢遥的牧女的羊铃,摇落了轻的树叶。秋季的梦是轻的,那是窈窕的牧女之恋。于是我的梦静静地来了,但却载着沉重的昔日。哦,现在,我有一些寒冷,一些寒冷,和一些忧郁。”杜牧则在《秋夕》中这样描绘:“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这似乎是诗人之间共同点:他们总能在这秋季找到一丝惆怅、一丝灵感,像我一样深爱着这秋季。
我出生在秋季,所以我也最爱秋季。
秋季的安静适合我的个性,秋季总能牵动我的思绪,带动我的情绪,改变我的生活。秋季,我最爱的季节。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4
冬至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作为南方人的我们这一天我们都会去吃汤圆,平时学习任务繁重的我们,在冬至这天可是一定要吃一碗暖暖的汤圆来补补哦。
随着冷空气的到来,冬至这天街上的人们都包裹着像个“粽子”一样,我戏谑地和妈妈说:“今天是端午节吗?怎么大街上的人个个都像一个粽子呀。”妈妈聪明地回答道:“今天是汤圆节,你看他们个个都穿着像个汤圆,看那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姐姐,像不像白色的汤圆?”我被妈妈逗乐了。
初二那天的冬至恰逢周五,妈妈接我放学之后就和我一同到超市里面去买汤圆,超市之中人山人海,仿佛大家都想要在冬至这个节日里多吃汤圆好好补补身子,超市的雪柜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汤圆,五光十色,真让人眼花缭乱,在妈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一些皮薄馅多的汤圆,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煮汤圆吃。妈妈买了黑芝麻汤圆,花生汤圆以及艾草汤圆,在妈妈的指导下,我尝试着煮汤圆,看着“圆嘟嘟”的汤圆滚滚下锅我内心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喜悦。这天爸爸把爷爷奶奶也接过来一起吃汤圆,在妈妈和爸爸的一顿忙活之后,家里面还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有一种过年时候的气氛。
一家人开开心心得过着冬至,有说有笑,这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冬至日啊!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5
沙子龙是短篇小说《断魂枪》里的主人公,这篇文章更是凸显了沙子龙是一个英勇无畏又可怜可悲的人。
在《断魂枪》的第三自然段中是这样说到的:“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是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这句话中“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表现了沙子龙还是很怀念在镖局的日子,可是他又不得不走出来,因为那个属于“神枪手”沙子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只能悲凉地摸着枪,黯然回想当年。
后面有人想和沙子龙拜师学艺,但是沙子龙都回绝了,在一个月夜,他回忆起野店荒林的威风,笑着自言自语:“不传,不传!”我想,这里的不传有两种含义,这里又是对前面那些青年的回绝,又有着感慨自己的枪法后继无人。不传,是他不想有人又奔赴他的后尘。一旦枪法传授,那么就会有很多人来练,然后导致那些人都与社会脱节。但他也真心希望自己可以后继有人,多方面的矛盾心理与情感,让这个人物更加饱满,有血有肉。
总而言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他又是一个认清当下现实,讲义气、慷慨的人。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6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____真让我喜欢作文篇7
我最喜欢的人是王鹏宇。
他很胖,有一个大脑袋,浓浓的眉毛和一双圆圆的眼睛。他很开放,不管作业是否完成,不管老师是否批评他,他总是很开心。他很单纯。他是一名大二学生。有时他摆出“土耳其式”的姿势,看起来很幼稚。他非常热情。当我去他家时,他给我牛奶喝,饼干吃,这让我感到感动和尴尬。
在我们之间,有许多有趣的,感人的,无助的和悲伤的事情。我记得最新鲜的事情是二年级的夏天。那天我刚上完体育课。我没有带我的杯子。我又渴又饿。王鹏宇拿出两个芒果拍了拍我说:“给你一个。”两个芒果又大又红,一个又小又黄。他不假思索地把那个大红的给了我。我太感动了。我真的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没有永远不会结束的宴会。王鹏宇在三年级第一学期转学。我很伤心,经常想念他。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我想我不知道王鹏宇的作业是多少。当我吃面包的时候,我总是想把王鹏宇的作业留一半,但我突然发现他已经转学了。
妈妈说,朋友就像候鸟,来来去去,老朋友走了,新朋友会来。但是在我心里,王鹏宇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朋友。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