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查过程不够了解,我们就写不出优秀的调查报告,如果调查报告写得不够认真,那么我们就很难收获他人的肯定,美篇六六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1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2
xx县农民现金收入一季度实现了双增,尤其是农户财产性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加。据110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xx县一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14元,较去年2427元,增加287元,增长11.8%;农民人均现金支出xx元,同比增加396元,增长24.7%。尤其是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61.9%,是历年来增幅最快的一次。
1、工资性收入增幅放缓。20xx年一季度,xx县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844元,同比增加96元,增长12.7%,增幅回落4.6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幅度减缓。其中:外出打工收入人均仅增加3元,增长1.9%。通过农户记帐资料结合农民工检测调查,以及深入走访调查户得知,增幅减缓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从事了其他行业,例如:尹家调查点的大部分女劳动力,有着去淄博周村纺织厂打工的习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下降工资降低,返乡农民工有的从事服装生意、有的从事人寿保险,还有的直接在家从事家务;二是县域内的几个大型的企业集团,延长了春节假期的时间,工人的生产时间减少,收入也就随之下降。因此,金融危机是直接导致农民工收入下降的最根本原因。
2、一产业现金收支有较大增长。调查数据表明一季度,农民从第一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111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2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春节期间,农户用于生活消费的开支与春耕备播的支出加大,促使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数量增加,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售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人均增加44.7公斤、31.7公斤、3.1公斤,增长107.4%、36.9%、31.4%;虽然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15.4%、24.9%;但是,由于出售数量的绝对增长,还是拉动了农民一产现金收入的增加。同时,农户用于农业生产支出人均达到433元,同比增加88元,增长25.3%,由于农业各种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拉动了增幅比上年增加7.7个百分点,从增长幅度对比分析,基本实现了收支同步增加,支出增长过快、符合当前全县农业发展的大趋势。
3、农户家庭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二产业现金收入大幅度下滑。随着金融危机对企业影响面的不断扩大,导致了家庭小型企业惨淡经营、举步维艰的局面。从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得知,全县110个调查户中,有1户常年经销木材、1户从事面粉加工的工商户,因为今年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的原因,转行出去打工或者从事了三产行业。调查资料表明一季度,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212元,较去年同期的252元,下降了40元,减少15.9%,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是近几年来减少幅度最大的时期,与全县的工业发展大趋势相符合。
4、三产业受二产业的影响,首次出现下降。一季度,由于受全县工业生产严重下滑形势的影响,三产业的增长历年来首次出现了收入下降局面。调查数据表明,前三个月,农民人均三产业收入达到181元,较去年同期的209元,下降了28元,减幅13.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工业发展不景气的影响,企业物流效益下降,导致了交通运输邮电业人均收入下降39元,减幅31.8%;二是企业的效益降低,工人的工资收入减少,大量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影响了批零贸易餐饮业人均减少10元,减幅29.6%。此外,个别三产经营农户的转行也是导致收入下降的原因之一。
5、非生产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带动农民现金收入增加。近几年,农户从占有财产带来的收益不断增加,尤其是出让土地带来的各种补偿,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而增加;其次,由于农户在外人口的独立生活,农村人口的逐步老龄化,离退休、养老金、赡养费等标准提高,拉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逐年增长。调查资料显示:xx县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24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3元,增长61.9%,导致本季度增长幅度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后芽村调查点的大部分农户,20xx年下半年,耕地被企业占用,春节前企业按照吨粮,结合当时的市场粮食价格把补偿及时兑现给农户,带来了人均土地征用补偿收入达到224元,增加93元,增长71.3%;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12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元,增长39.7%,主要是退休金与农村赡养费增长的拉动。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失地农户的收入要大大高于农业户,一方面是打工人数多,打工收入高;二是从事二三产业的户数多,收入高;三是没有农业收入也没有农业投入,但是非农业的收入高,尤其是财产性收入高。
6、期内农户现金支出大幅度增加。xx县一季度,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费用、扩大二三生产规模、购建生活用房的支出加大,分别达到了人均366元、61元、440元,同比增加34元、23元、368元,分别增长25.3%、58.8%、五倍多。其中,由于农户直接购买商品房以及房屋装修支出的剧增,拉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449元,同比增加305元,增长了26.7%。
通过以上数据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xx县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的增加,主要是农户出售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农户占地补偿增加的拉动,二者带动了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78.4%。然而,这不是真正意义上拉动农民增收的方向,其一是虽然农产品价格下降,但是出售量增加不合理,不是真正的农民增收,只能视为生产、生活需要;其二是土地占用补偿的增长,只是偶然之下的必然,从全年来看不会对农民增收拉动太大。因此,要理性的分析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真正原因,正确把握农民增收的渠道,充分认识到现金收入增长之下掩盖的问题:一是工人的月收入已经明显下降;二是新的就业岗位虽然增加,但是进厂的门槛提高,对年龄、性别、学历有了新要求,相对限制了农村“40-50”劳动力的转移力度;三是房地产行业进入低谷,农民工灵活就业者的门路变窄;四是资金缺乏,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起步阶段更加困难。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3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调查报告
摘要
近年来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由于缺失正常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问题增多,学习成绩下降等方面。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品德,心理健康成长发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成为学校、家庭、社会的一个教育管理难题,亟待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字
农村农民工留守子女家庭教育弱势群体
引??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家长展开问卷调查,以了解农民工自己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有一个随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而日渐积累的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加速发展,农民工的规模更加壮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4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达到700万人,留守在家的儿童2200多万。于是,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城市中的热点社会问题,市民也高度关注。
我们的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几个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农民工子女在学校中的受教育情况;留守子女的教育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家长对学校和社会的期待等。
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对于其中几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一致。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认为农民工子女应该和本地孩子一起上公立学校;农民工子女相对于本地孩子存在不够自信的心理态势;当家长无力支付子女学费的时候学校或政府应给予帮助。另外,有接近90%的被调查者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非常关注,他们了解这些问题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以及与别人的聊天。有71%的家长认为应该让农民工子女在现居住地上学,让孩子留在身边以方便照顾。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们都很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但是由于文化程度受限制,学习环境不好,经济能力有限,沟通不够等原因,大多数受访者的家庭教育状况并不理想,%的父母偶尔辅导他们的学习,而%的家长从不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只有1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学习型家庭。但是,作为家长,他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帮助子女或与子女共同学习。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我们总结出我国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与父母缺乏沟通,亲情缺失,心理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孩子心理上感觉被遗忘了,因此非常渴望得到大人们的关注与爱护,而大人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忽视了他们的需求,久而久之,有些孩子可能就由此越来越封闭、孤僻 ;而另一些孩子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法,比如故意做一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实际上他们这样做也并非出于恶意,其目的很单纯 :引起大人们对他们的关爱、重视。而一旦他们出现了这种情况,大人们的反应多会是生气,继而可能就是打骂,而很少会想到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给他们以亲情的抚慰。而孩子得不到其所需之后,可能会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来,由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对于孩子的发展就非常不利。
二、监护不能落实。
“留守子女”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占56%;无人监护占26%;其他亲戚监护占18%。隔代监护,一是心理代沟太深,祖孙难于沟通,二是祖辈过度溺爱,百依百顺,三是没有教育理念;亲戚监护,日子一长,孩子或多或少有过失,只要亲戚批评责备,他们之间就有可能产生心理隔阂,严重的甚至闹矛盾;没有人监护,不仅这些孩子心理没有安全感,而且很多事情就有可能因拿不准主意而失误。
三、学习压力大。
调查发现“留守子女”的学习成绩明显偏差,成绩排名中,留守子女只占优秀生的10%,而差生当中有70%都是留守子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监护人的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对孩子进行及时的辅导;其次,家庭中的学习氛围不浓,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够重视,多采取放任的态度,认为只要孩子不调皮就好;再次,教育方法落后,家长不注意与子女的沟通,训斥多表扬少,往往以命令职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以收效甚至适得其反。
同样,我们对造成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诸多问题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受教育的途径有限,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等等。
很显然,如果农民工子女继续留守,得不到很好教育的话,农民工这个阶层与整个社会的脱节就会越来越严重,这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广泛力量的密切配合。了解了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后,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
加大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现有农村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完善体育、文化娱乐设施。把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
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
二、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对于父母来说,家庭教育的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关心上,而更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去关心和爱护他们。农村学校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权和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针对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同时,家长与学校应该加强沟通,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
三、整合社会资源,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留守学生”工作和主题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爱心募捐、义务家教、艺术培训、心理咨询等关爱活动,更大程度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关爱行动,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关爱留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对于家庭、学校和政府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多方位、多角度地采取相应措施,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才能使“留守儿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进而使外出务工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郭燕聂,王永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及对策分析,中国电力教育,2009
2.金鑫: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浅谈[j],《财经界》2007(4)
3.熊正财,李作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之我见,2007
4.邹先云.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研究[j],中国农村教育,2006(10)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4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xx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5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在你的印象中,法律与你的生活的关系是”的回答中,有47%的学生认为关注时事新闻能感觉到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和21%的学生认为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发现法相关,可见大学生对法律还是有所关注,但很少的同学从法律事件中关注法律,只是从一些时事新闻中感受法律。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有68%的学生认为我们国家当前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很少有同学认为普法力度这件事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法治社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的学生不信任,36%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和57%,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学生法制意识提高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三)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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