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记录我们内心的情感,大家可以将作文写好,我们可以多阅读一些书籍,这样才能写出优秀的作文,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与狗的故事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1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书,一个平凡的东西,但它在我眼里并不平凡,它是给我运送知识的邮递员,它也是一位忠实的朋友,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便总会想起我跟这位“邮递员”,“朋友”发生过的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我还没领略书的真谛时,我不喜欢看书,想到:书不就是把一个一个字读下来吗?那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听妈妈编的故事好。直到有一次爸爸诱惑的奖励让我第一次读上了书,也让我渐渐地体会到了书的魅力。那一次,爸爸突然跟我说:“只要你看一次书,我就给你一个小星星贴纸,等积满十个后可以来我这里换一个小月亮,然后到5个月亮就可以得到一个太阳,一个太阳就可以满足你一个小愿望,你可以用一个太阳去外边吃一次饭,去商场买个喜欢的小东西……那天,我兴奋不已,当天就拉着爸爸去书城购买图书,爸爸看我终于肯读课外书了,心里暗暗自喜。终于到了!我飞奔过去,把爸爸抛在脑后,回头又老是使劲地催他,我跟着爸爸选书,过了不久,爸爸选了一本《100个童话故事》,因为我的幼儿园语文老师经常给我讲里边的故事,我一屁股坐下去看书,一开始读得还枯燥乏味,后来慢慢投入进去了,读到幽默的,我会哈哈大笑,读到悲伤的,我会情绪低落,读到可怕的,我会大惊失色,从那时起,我便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这是我读课外书的开始。
去完书城的时间,我变得主动地去看书,无聊时,我会看,心烦时,我会看,快乐时,我会看,看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享受。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的,营养品不能光吃一种,得吃多种来综合,书也一样,要读得广泛,对于以前的童话故事书我已不再满足,在那个时候,我找起了文学类作品,虽然没有故事书那样既生动又有趣,但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初读文学作品时,我读的是《儿童文学》,这里边的科幻小说会激发我的想象力,一些诗歌也能让我学习更多的词汇。
读了课外书不久,我已经喜欢上了阅读,我会拿积到的“太阳”换一两本书,看过的书也经常再翻来看。
现在,书不仅是我的邮递员、朋友,也是一位尊师!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2
我家有一只大肥猫,叫懒四。因为他非常的懒,而且一天能吃四顿,过度肥胖,所以我给它起了懒四这个名字。
有一天,我正拿着小鱼干逗着肥猫,它的眼睛直勾勾得盯着小鱼干,看准时机,一扑,扑在了我的身上,我吸了口气,可是却被懒四身上散发的臭气给呛到了。“你是有多久没洗澡了啊?”我说道。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决定带懒四去洗澡。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我抱起懒四,只好准备自己给他洗澡。我把它抱进厕所。先用水把它的毛发弄湿,然后挤了一点沐浴露,轻轻地往懒四身上摩挲着,懒四身上满是泡沫,俨然成了一位白马王子。我忍着笑,又用泡沫给它做出了很多造型:孙悟空、牛魔王、大老虎……最后,还给它做了顶“假发”。直到懒四发出不满的叫声,我才终于想起自己是要干正事的。我连忙轻轻拍它的身子,说:“乖,先好好洗澡,等一下出去给你吃东西。”我说道。懒四一听到有吃的,突然十分配合,一动不动,就蹲在澡盆里,安安静静地让我摆弄。我开始帮它挠身子,偶尔还给它免费按摩。它好像很舒服似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终于,懒四洗完澡了,我又用吹风筒帮它吹干身子,再帮它穿上衣服。看着懒四帅得像名绅士,闻着懒四身上散发的淡淡香味,我乐开了怀!“哈哈,大功告成!”我高兴得牵起懒四的手,和它一起跳起舞来。懒四也跟随着我的舞步翩翩起舞……
其实,人和动物是可以做朋友的,只要我们和谐相处,地球将会更加美好。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3
书,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去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一颗炽热的火种,温暖我们的心灵,照亮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个不开口的老师,让我们得到做人处事的道理,从而成长……我从书中也得到了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我幼年时期,我的爸爸妈妈便会在晚上睡觉时给我讲一个小童话。而当爸爸妈妈在讲故事的时,我便会想着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因此,我不管是在读书还是听他人讲故事时,我都会带着对结局的无限遐想继续读下去。
后来,当我学会了识字,我便开始拿起一本本书阅读起来,虽说有一些字我并不认识,比如“狼”读成了“良”,“肚”读成了“土”等等,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读书的喜爱。等到我再大了些,我便开始看起《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情节,一个个人物令我不能自已,沉浸其中……
我与书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本课外练习题时,出现了一道和课外阅读有关的题目,它要求我们写出一首骊歌。这真是一道难题啊!一开始,我愁眉苦脸,不知道这道题目应该如何填写。突然,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来我曾经在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中读到过一首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于是,我茅塞顿开,把这道难题解开了。
你看,平时多读书所积累的知识,总会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还记得我刚开始学习游泳时,一直不能将手脚搭配协调,还老是会呛水,我始终学不会,都想要放弃了,忽然想起了“磨杵成针”的故事。故事中的老奶奶都能坚持不懈,将一根铁杵磨成绣花针,那我难道不能坚持下去,学会游泳吗?想到这里,我咬了咬牙,坚持了下来。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地学会了游泳。这不正是一个小故事带给我的巨大力量吗?
你看,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能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在生活中活学活用;让我们博学多才,懂得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能帮助我们写作,让我们的语言更加优美;还能让我们从中感到快乐,让我们修生养性……
所以,我相信我会一直读下去,读更多的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4
金鱼给我的启示
我爱养鱼,尤其是那些花花绿绿的小鱼,我最喜欢。
之前,我在课外班上学习了《庄子·至乐》里的一篇课文《鲁侯养鸟》:其中有一句话令我费解,就是“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后来,自己养鱼的经历,使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有一次,爸爸从外面带回来了几条金鱼。这几只小金鱼很可爱,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像发亮发光的黑宝石,嘴巴像个“0”形,身上还有一行行整整齐齐的盔甲。刚开始都是母亲照顾它们,我只在旁边看着,心中充满了不屑:我为什么不能照顾它们呢?母亲好像看出了我的想法,会心一笑:“要不然就这些鱼以后都归你管?”我点点头就去给它们换水了。
一开始的几天我还好好地给它们换水,喂食。撒一把饲料在鱼缸里,它们便立刻摇着尾巴,摆动着身体,浮到水面上,一边吐泡泡,一边狼吞虎咽地嚼食物,好像好几天没吃食物似的。可是过了几天我就有些不耐烦了,想找点乐趣。我想来想去,突然脑洞一开,去厨房拿了些青菜,撕成小碎片,扔进了鱼缸里,大部分的小鱼都来吃了,我笑了笑,原来鱼和我一样也爱吃青菜啊。我就这样喂了它们几天的生菜,过了几天等我再去喂的时候,它们的头耷拉着,眼目无神,尾巴也垂了下来,白白的肚皮浮在水上,我欲哭无泪,只好把它们埋了起来。
这时,我才明白“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的意思,我现在是“此以己养养鱼也,非以鱼养养鱼也”。
鲁侯养鸟毕恭毕敬把鸟儿迎进了太庙,演奏《九韶》这样庄严的音乐取悦它,准备了美酒给它喝,宰了牛羊给它吃,每天用这样的礼仪供奉这只海鸟。而这只海鸟呢?目光迷离,神色忧郁,不吃不喝郁郁寡欢死了。我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让我明白不仅仅养鱼要遵循养鱼的方法,还让我明白了学习要有学习的方法,生活要有生活的方法。否则不遵循事物自身的规律很可能会使人事倍功半,还可能会使人劳而无获。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5
在最初的最初,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场重病,至于为什么会病呢?那是因为,我以前从没意识到读书,写作的重要性。三年级,我迎来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病危通知书”,依稀还记得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布置作业,我一头雾水的样子。搜肠刮肚,东拼西凑,终于凑成了看上去有头有脸的作文。还记得我收到作文时激动又紧张,生怕老师给我的作业打上一个‘不合格’,小心翼翼的翻开作文本,映入眼帘的是三个鲜红的光鲜亮丽的大字’不合格‘我就像一个经历了焚书坑儒的书生,卑微又默默前行。整整一年,我的作文没有得到过一次高分。无论我用多么华丽的修辞,最后还是会被批评为无病呻吟。望着图画,在书桌前绞尽脑汁凑字,篇幅短小,内容如白开水一般平铺直叙,这是我在学校上演过几十次的场景,那时的我常常认为写作是一件如此乏味的事情,以至于那时的我常常受此煎熬。不会写作,也不想写作。
懵懵懂懂地,我开始意识到了作文应该怎么写。作文不是看到个落花,就要思乡,就要哀伤,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感情也不是靠各种修辞手法堆叠出的,没有真正的感情,再丰富的语言都显得干瘪平庸。
有一天,我读了博尔赫斯的作品,才真正意识到大师写出的作品是如此震撼人心,它们是如此的神秘优雅,却又短的像匕首刺痛人心。正如海明威所说:写作是要把文章写短,把文章写长。我,突然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于是,我开始了写作。
在尝试写作的初期,我常常因为自己没有马尔克斯的头脑而感到遗憾,希望那些优秀作家的灵感都是我的。可在我一次又一次模仿大师的语言失败后,却总是把文章弄巧成拙。我渐渐顿悟了。写作是追求自由,寻找并发现自己内心的世界。写作,是不随波逐流。写作,是逆水行舟。我,开始热爱写作。
至此,写作的魅力毫无保留地向我展示出来,不是才华,不是天赋,而是热爱。怀有对生活,对写作的热爱。爱得深了,便是一种天赋。
我与狗的故事作文篇6
在我7岁之时,便踏入了这个历史悠久,传统更加丰富的——滨海县实验小学,它是我的母校。如今我还有一年就要离开它了,我舍不得老师;舍不得同学;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更舍不得陪伴了我五年的篮球。篮球已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你们知道吗?我喜爱篮球不知是因为这是学校的传统文化,更是因为我们必须要把这个传统传承下去!记得刚进学校的时候……
大哥哥大姐姐们的手里竟然有会飞旋的篮球!真是不可思议,再看看我,只能稀稀拉拉的拍几下。我决定要探个究竟。于是便走到一位笑容很灿烂的大姐姐身旁问:“大姐姐你的魔术真厉害!”大姐姐惊讶的说:“小同学这不是魔术呀,你仔细看这是一门艺术,你想不想学?”我点了点头。说时迟那时快,经过她的尽心指导终于我也能旋上几圈啦,不过也有待加强。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我的旋球技术已经非常精湛,而且已有7人拜我为师。
记得五年级刚开学时,学校说要在五年级部选出300人参加滨海体育馆落成开幕式。这可把我们激动的手舞足蹈,我刚开始以为我是球队的,没想到上天对我这么不公平尽然让我参加花队,不过想想也是那么一回事,女生不参加花队那就奇了怪了,我们每天都要在操场上训练1——2小时,有的时候甚至全校的人都走得连人影都没有了,我们依然再训练。每天还要顶着烈日炎炎的太阳,有人估计如果把我们一天的淌下的汗水能装两大箩筐。终于演出要开始了,演出完毕之后,老师满面春风的对我们说,你们表演的棒极了,真不愧对这两个月的艰苦训练。篮球在我心中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人可以取代它在我心中的位置(除亲人、好朋友之外)。
下周一我班就要与三班打一场篮球赛了,预祝我班的健儿们取得好成绩。
篮球在指尖飞旋,旋出的是梦想,是希望。七色的彩带飘动,动出的是我们的七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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