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工作中关键事件的剖析,以更全面地了解事件的起因和结果,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篇1
今年来我镇的环保工作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农村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全镇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加快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镇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镇党委召开了会议,在分析我镇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镇各村(居)委会负责人,镇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二是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借助“6.5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契机,印发宣传资料,环保知识咨询台等进行宣传;四是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二、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确保全镇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一是结合本镇实际,制定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二是建立班子。由镇长亲自抓,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三是明确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级要求和今年全镇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村、各相关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积极协助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做到对所有工业企业底子清楚,坚持新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协助县环保局按时做好日常对辖区内企业环保实施验收。坚持实行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积极做好我镇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环评表的报批工作;督促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环保局抓好镇企业的污染治理检查和治污设施运行的监督工作。同时做好加强对各行政村村民饮用水源和城区水厂饮用水源的检查和保护,确保镇区内不发生村民饮用水污染事故。
(二)为辰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河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快辰河治理工程进度。
(三)对河流沿岸各村(居)卫生环境、生活垃圾的治理
并认真抓好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征求了村民的意见。并积极落实,对河流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整治。
(四)突出特色,努力做好环保日常工作。
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做好上报辖区内开展的环保信息工作。年底认真做好环保工作资料装订工作。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有成效,不断开创六都寨镇环保建设工作新局面。
(五)实现减排目标,调解环保纠纷。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环保工业,大力支持环保工作创新,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实现单位gdp能源消耗量下降 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同时,高度重视和解决环保纠纷。今年有洪江村村民实名举报祁都纸厂非法排放废水的问题。我镇根据省、市、县的指示精神,努力调解纠纷。通过实地调查、不定时监测,加强对祁都纸厂的监控,妥善地解决该问题。
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篇2
xxxx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xxxx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xxxx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
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
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
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
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卡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
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xxxx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径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
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径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径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径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xxxx〕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xxxx〕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篇3
20____年,是我区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和完成“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生态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启动年。我们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生态区建设、保障22届省运会、扬尘污染治理及环保工作,为改善辖区的环境,根据区政府和局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取缔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对立卧罐企业、危化品企业、涉重涉水企业、燃煤及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今年,是环保工作力度的一年,通过治理,城区周边及辖区内化工异味明显减轻,通过对燃煤锅炉进行监管,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大大减少,基本杜绝了烟囱冒黑烟的现象发生。
1、继续抓好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减少污染。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监察,并不定时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日常监察不仅包括企业的排污情况,还涉及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手续、事故应急池建设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要求其限期完善相关设施、手续,并达标排放,对不能完成整改任务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关停或停产治理。今年共现场检查企业485家次,夜间突击检查24次,立案处罚32家次(不包括齐鲁热电厂)。
2、继续加强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改善环境。今年为办好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开展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治理行动,二中队配合辛店街道对位于辛化路以东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排查企业及院落362家,通过举报等取缔有卧罐企业及违法企业41家,全部取缔了城区南部的存油卧罐,对无环保手续的塑料企业限期补办手续,对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召开由齐鲁石化公司、区属重点化工企业及各乡镇街道环保负责人参加的化工异味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开展认真详细的工艺流程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凡是整改措施不到位,依旧违法排污的一律严肃处理。
3、加强辖区内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科室,完成了临淄热电厂、淄博联兴炭素有限公司、淄博联兴炭素有限公司王朱车间、淄博泓昌炭素有限公司、淄博江海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脱硫、治理异味、扬尘治理等工作,对煤场等采用洒水、遮盖等措施,减少现场扬尘的污染,炭素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治理,改变生产工艺,控制煤焦油异味的产生。根据市局关于燃煤电厂推行规范精细环境管理的要求,加大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多次深入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督促企业避免黑烟的排放,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对热电厂煤堆、煤灰及场地、道路造成的扬尘,要求其采取喷洒水降尘处理,减少空气扬尘的产生。每月统计并上报辖区内热电厂粉煤灰产生量,为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进行彻底治理,改进生产工艺,杜塞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污染的产生。
4、继续加强对燃煤锅炉的治理力度。在20____年燃煤炉灶置换清洁能源的基础上,一刻也不放松地对燃煤锅炉进行监督检查,对后期死灰复燃和发现的,我们坚持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的原则,坚决杜绝燃煤锅炉反弹。今年配合各有关部门科室,对辖区内燃煤锅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提出了治理意见。
5、加强大武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按区政府要求,督促所有企业的污水管网全部改为地上管网。配合街道办,加强对乌河的治理力度。积极协调,封堵企业的废水直排口,为乌河清淤疏浚工程做好先期准备,大大减轻了企业废水的污染。配合市、区局及质量万里行记者对临淄与青州边境企业超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
6、继续加大建设项目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审批后续监管检查,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对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清查,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立案查处。联合局收费科、开发科等相关科室对企业进行建设项目监察,这样的联合执法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在本科室管理权限范围外有其他不达标行为仍可以合格验收。今年共对32家企业进行了建设项目验收监察。
7、严厉打击辖区内的土小企业,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通过对辖区内企业及院落进行排查,查清并处理辖区内无环保手续、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卧管企业、有化工异味企业、铸造企业、碳酸钙企业、化工企业等土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辖区环境。
8、加大对环保手续检查的力度。今年来对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办事,对环保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要求尽快补办环保手续,要求塑料企业完善环保手续。
9、认真细致的参与普查工作。今年有76家企业进行了《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表》普查,通过对各家企业看现场、查手续、问情况,摸清了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进行有效治理奠定了基础。
10、积极参与事故处理,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积极参与了山东隆信化工集团公司“3.29”爆炸起火事故因消防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不分白天和黑夜的开展工作,限度地减少了消防水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积极参与淄博杰昌化工有限公司“6.25”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其周围企业逐一进行走访调查询问,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了相应的依据。积极配合市、区局相关科室参与了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沥青站“7.05”事故的环境处理工作,及时协调组织对空气进行了检测、对消防用水进行了妥善处理,防止了次生环境污染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辖区内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严重,饮用水质量令人担忧,青州邵庄工业区化工企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淄河,危及下游群众饮用水和灌溉用水的安全,我们与青州分属于两个市,彻底治理有一定的难度,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临淄区的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总之,一年来,我们二中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环境治理工作,提前部署安排,把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坚决取缔“土小”企业,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重点整治烟尘、扬尘、化工异味,广大群众普遍反映良好,杜绝了往年整天烟雾燎扰、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响大的状况,通过深度治理大气环境,促进辖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进步,促进了生态区建设的发展和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改善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使人民群众经常见到了蓝天,呼吸到了比较新鲜的空气,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促进了全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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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篇4
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自6月份开展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关心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0余台(次)、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3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119件,立案查处36件,已处罚.com到位68万余元;71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21家企业已整改到位,26家企业因未完成整改或无法整改已报请地方政府责令关闭,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有序,重点突出。
(一)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干旱期间水环境监管。针对我市连续严重干旱而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敏感区域内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监管频次,在干旱期间将监管频次从每月一次增加到每周一次以上;同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高频次检查和监测监控,有效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安全。二是重视水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及时应对,科学妥善处置。建立跨省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与上游贵州省铜仁市沟通衔接,联合制定了《怀化市铜仁市两地环保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方案》,建立了与铜仁市的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促进两地环境信息沟通、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故的及时科学处置。三是取缔和关停水源保护区非法企业。
(二)突出非煤矿山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对我市炭质页岩板岩无序开采进行规范。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炭质页岩板岩等岩石类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对该类矿产资源开发严格把关矿产设定和环境准入,防止乱采乱挖造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乱采乱挖、乱堆乱放、乱排乱倒污染环境行为。靖州县对非煤矿山开展了专项整治,关闭了5家非法煤矸石矿点,1家非法开采铁矿点,1家非法开采铝土矿点。市环保局对污染隐患严重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督办。分别建议溆浦县政府和通道县政府对均坪镇板溪采石场和力凡矿业跨界倾倒固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限期进行整改,消除污染。
(三)突出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市县环保部门对全市7家医药企业、133家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排查。溆浦县对文理生物公司存在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企业停产治理。鹤城区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已不能满足该医院现在的废水处理需求,致使超负荷量医疗废水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5万元,并责令企业整改。会同县对该县人民医院废水处理系统老化致使医疗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责令医院整改,该医院投资三十多万元整治到位。
(四)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治
一是加大了对废水、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了292家排污企业,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59件,下达限期改正书52份,责令停产整治3家,报请政府责令关闭26家。二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紧密互动,共同打击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对通过日常监察、12369投诉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渠道掌握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属地所在的县级环保部门,共同对环境违法行为给于严厉打击。如中方群众举报洪江区万源助剂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市环保局牵头洪江区、中方县环保局,共同进行调查处理,对万源助剂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会同县华润锰业废水总锰、悬浮物超标,中方县金大地、辰溪县华中水泥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市环保局均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县环保局立案查处。三是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到目前为止,市环保局共办理x建议、政协提案12起,办结率和满意率均100%,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27起,已办结122起,5起正在办理中,成功调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五)突出市本级整治任务
1、加强市区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建立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企业台账,坚持定期对饮用水源环境现场检查,汛期和枯水季节,加大巡查频次;二是坚决取缔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企业。上半年,鹤城区政府依法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12家小型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了强制关停;三是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通过争取环保治理项目等方式筹措资金300多万元,对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凤坪溪入河口的水毁工程进行了维护,对废弃采石场进行了植被恢复、修建了300多个防护墩及200余平米高标准的绿化带。
2、加强建筑施工污染整治。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环保局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施工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筑渣土对城区的污染逐步减少,城区环境进一步改观。市住建局对强化了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排查在建项目117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0余份,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重点医院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检查。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整治行动的通知》,两部门联合对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以及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市三家医院对存在的医疗废物收集及贮存场所未装配危险废物标识牌的问题,市第二医院医疗废物贮存点未安装防盗设施的安全隐患问题,按检查要求进行了整改。
4、加强工业园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市环保局、市工业园管委会高度重视湖南骏泰制浆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问题。一是加强依法监管。利用夜查、暗查、突查等多种方式,克服各种困难,强化对骏泰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7月30日,市环保局接到市区和中方县城群众陆续反映该公司制浆臭气的投诉电话后,经现场调查和监测,该公司当天排放的臭气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整改。不断加大对骏泰公司环境监察力度,加大环境监测密度,多次责令该公司废水处理、恶臭气体治理及在线设施等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企业宣传和引导,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规范运行监管,引导和警醒企业遵法守法生产经营,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李自成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司法、国土、卫生、住建、工商、公用事业、安监、水利和环保十一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13个县(市、区)成立了由县(市、区)政府领导挂帅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中方县县长亲自担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制定了《怀化市20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3个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工作:查处自备电厂、水泥、钢铁等减排重点企业环境问题;查处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违法问题;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排查医药行业、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还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市区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市区建筑施工污染整治、重点医院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检查和怀化工业园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对这四项重点任务,市政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各县市区在环保专项行动中也突出了重点,溆浦县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沙,靖州县强力推进非法矿山整治,辰溪县大力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芷江对医疗机构污染进行全面排查,麻阳县开展对非法企业强制断电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结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进行宣传。把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重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采取深入企业上门送宣传手册和召集企业集中宣传学习的形式,对包括化工、医药、冶金、机械、危废产生和处置单位及污水厂等企业进行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本,宣传单3000余份,让企业很好地了解两高司法解释,自觉遵法守法。
二是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推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相关信息报道90余条。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有力地促进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督查,务求实效
为推进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x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环保重点项目督查的通知》,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水务投资公司和市污管办组成4个督查组,于20x年10月21日至25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环保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认真帮助各县市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相关县市区予以反馈,并下达督办函责令改正。督查结束后,对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下发了督办函,并还将于11月25日对督办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市政府层面的督查,起到了检查和指导相结合,推进工作和总结经验相结合的效果,确保了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问题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对要求停产整治的,要求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对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
3、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好不好,效果实不实,督查是最有效的手段。下步,我们还将向市政府建议继续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争取督察组班子不散、人员不变、力度不减。
保护环境的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下,管理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在各兄弟股室队站的配合下,围绕年初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把环评准入关、严把环境质量管理关,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20xx年度管理股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20xx年审批建设项目90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6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19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项目65个,并按月向市局上报月报表。
1、20xx年已验收6个项目。
2、对已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3个单位组织预验小组对现场进行调查、核定确认不够验收条件,分别作出不能验收的回复。
3、对已经同意试运行但不具备验收条件的5家企业分别作出同意延期试运行。
4、对新建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需执行环评标准的单位根据企业申请并逐一核定批准了14个。
二、总量减排情况
根据市局要求,编制了总量减排计划,完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全年资料对接。对以上企业总量减排资料认真收集、审核、编制并及时上报,准备了长达44项内容的资料。完成so2减排65、1吨、nox减排110、5吨、cod减排188、4吨、nh3-n减排32.4吨。
三、环境统计方面
1、对国控企业每季度5日前向市局上报国控企业季报表。
2、对全口径污水处理站和水泥行业排污情况按季上报。
3、对已批90个建设项目按月向市局上报电子版。
4、对20xx年减排项目完成月报表工作。
5、完成工业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四、股室队站协调工作
主动和局里各科室、大队、站搞好协调沟通工作,主要体现在:
1、企业排污征收档案协作;
2、企业“三同时”跟踪管理工作的协作;
3、政策上的探讨,人员思想上的交流等。
总之,20xx年管理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理想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接下来的一年里,管理股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工作,把环保事业推向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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